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282 章
工傷賠償計算機
計算因工受傷可獲得的病假錢(按期付款)、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及醫療費上限。輸入下面的資料,或直接用文字描述你嘅情況,自動幫你填寫表格。
用文字描述都得 · 自動幫你填寫表格
資料只用於計算,不會儲存
計算過程 · Formula breakdown
病假錢
min(月薪, 法定上限) × 4/5 × (病假日數 ÷ 30)
永久喪失補償
min(月薪, 法定上限) × 年齡乘數 × 喪失能力百分比
醫療費用
住院日數 × HK$300 + 門診次數 × HK$500 + 同日兩者 × HK$700
現行法定月薪上限 HK$38,670(2025 年 4 月 17 日生效);醫療費上限 2026 年 1 月 1 日修訂(HK$300 入院 / HK$500 門診 / HK$700 同日兩者)。條文以《電子版香港法例》為準。
病假錢計算假設病假期間零收入。如有部分收入,實際補償為 (意外前 − 意外後) 每月收入 × 4/5。
你需要知道
- 意外發生後盡快通知僱主並要求填寫表 2(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15 條報告事故)。延遲報告可能影響索償。
- 判傷由勞工處「僱員補償(普通)評估委員會」裁定。 收到「補償評估證明書」(表 7 或表 9)後,如不滿意,須於 14 日內以書面提出反對。
- 申索期限:意外發生後 24 個月內向法院提出。 如僱主提出反對,案件會由區域法院審理。
- 病假紙必須由註冊醫生發出。 包括公眾假期及休息日,否則該段期間無法計入按期付款。
處理工傷案件嘅律師
以下三位律師熟悉個人傷亡及僱員補償案件。
免責聲明:本計算器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 282 章)設計,僅供初步參考之用。實際結果視乎個別案件情況而定。本工具並不構成法律意見,亦不會產生律師與客戶關係。如就閣下情況尋求建議,請諮詢合資格的香港律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