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點睇:樓上漏水,法庭喺真實案件點判
Real Cases: How Hong Kong Courts Decided Water Leakage Disputes
發佈日期 / Published: 2026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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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情境
假設一位業主發現主人房天花有水漬,愈嚟愈大,牆身開始發霉。佢懷疑係樓上單位漏水,但樓上業主話「我間屋乾晒,你咪告我囉」。搵管理處、搵滲水辦(食環署及屋宇署聯合辦事處)之後,問題仍未解決——落一步可以點行?告得入嗎?賠幾多?以下從六宗真實判決歸納法庭的處理模式。
模式一:成敗關鍵係「證明源頭」,唔係「有冇漏水」
喺呢啲已判案件中,最大的戰場幾乎都不是「有無滲水」,而是滲水源頭是否來自被告單位:
- 在 [2021] HKDC 766(區域法院,2021年)——法庭接納一次關鍵的現場放水測試:當樓上單位開水掣及沖廁時,樓下滴水明顯加快。法庭裁定樓上業主在妨擾及疏忽下負責,判賠維修費HK$29,400加一般損害賠償HK$30,000,合共HK$59,400( 判決書 )。
- 相反,在 [2022] HKDC 671(區域法院,2022年)——多次色水測試全部呈陰性,法庭指一連串陰性測試本身可以成為不利於指稱滲水路徑的證據,原告未能履行舉證責任,申索被駁回,一蚊都攞唔到( 判決書 )。
換言之,喺呢啲案件入面,勝負取決於科學證據質素——單靠「我天花有水漬、你喺我樓上」並不足夠。
模式二:專家證據的分量
- 在 [2022] HKDC 959(區域法院,2022年)——滲水辦委聘顧問的色水測試確認樓上主人房浴室防水層失效,配合妨擾通知,責任基本無可爭辯;法庭判賠合共HK$348,242,當中包括損失租金HK$291,742、維修費HK$41,000及代理費HK$15,500( 判決書 )。
- 在 [2023] HKDC 1117(區域法院,2023年)——雙方專家對壘,涉及導電測試、紅外線影像、微波掃描、水辦化驗及蓄水測試等多種技術;法庭最終接納原告專家的意見( 判決書 )。
- 但專家證據強都未必快:在 [2023] HKDC 309(區域法院,2023年)——雖然多名測量師以熒光色水、濕度及微波斷層掃描鎖定樓上浴室地台,被告更曾兩度因不遵辦妨擾通知被定罪,法庭仍拒絕簡易判決,認為滲水是否已隨裝修終止屬須審訊的爭議( 判決書 )。
模式三:源頭喺公用部分?告嘅係法團
在 [2023] HKLdT 15(土地審裁處,2023年)——專家比對雨天與旱天的外牆濕度,證明大廈外牆(公用部分)至少是滲水源頭之一;業主立案法團因未有履行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下維修公用部分的責任而須負責,判賠HK$83,330.60連利息( 判決書 )。呢類案件循土地審裁處的建築物管理案件表處理——2024年官方平均排期34日(目標90日),見 官方排期時間 。
判賠金額範圍(呢六宗案件)
| 案件 | 法院/年份 | 結果 |
|---|---|---|
| [2021] HKDC 766 | 區域法院,2021 | 判賠 HK$59,400(維修+一般損害) |
| [2022] HKDC 671 | 區域法院,2022 | 申索駁回(源頭未能證明) |
| [2022] HKDC 959 | 區域法院,2022 | 判賠 HK$348,242(含損失租金) |
| [2023] HKDC 309 | 區域法院,2023 | 簡易判決被拒,須全面審訊 |
| [2023] HKDC 1117 | 區域法院,2023 | 接納原告專家;索償項目含維修HK$143,884等 |
| [2023] HKLdT 15 | 土地審裁處,2023 | 法團賠 HK$83,330.60(公用部分) |
提醒:以上是該六宗案件的實際結果,金額差異主要來自損失範圍(有無租金損失)及證據質素,並不代表其他案件的可能結果。
程序上點入手
常見問題
滲水辦話「查唔到源頭」,係咪就告唔入?
不一定,但上述案件顯示源頭證明是勝負關鍵——滲水辦查不到源頭時,民事訴訟通常需要自行委聘專家做色水、濕度或掃描測試。[2022] HKDC 671 正是專家測試全數陰性而敗訴的例子。
可以追討啲乜?
在上述案件中,法庭曾判的項目包括維修費、一般損害(居住舒適度受損)、損失租金及專業費用。可追討範圍視乎實際損失及證據。
樓上業主唔合作、唔畀入屋測試點算?
上述案件顯示測試證據幾乎不可或缺;實務上可透過滲水辦行使法定調查權力,或在訴訟中申請法庭命令。個別情況宜諮詢專業人士。
